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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对公共汽车车上消防安全装备的配备,公共汽车停车场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提出相关技术要求。
此《规程》(征求意见稿)要求,公共汽车长于6米的,应在车厢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公共汽车发动机舱为后置的,应设置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设置具有火灾自动报警功能的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启动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员座位附近,并应设有防误操作装置。
长于6米的公共汽车,应在逃生窗上设置自动破窗器,自动灭火装置启动时自动破窗器应同时启动。长度小于6米的公共汽车,应设置两具干粉灭火器,布置于客厢前、后位置。长度大于6米的公共汽车,应设置3具干粉灭火器,布置于客厢前、中、后位置。其中一个灭火器应靠近驾驶人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