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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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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通俗来讲,就是平常所说的城中村,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的产物,较为特殊,虽然是集体土地,但是已经被城市包围,土地的价格、周围的房价很高,这种情况下,再按照农村的成本价来补偿,显然是不合适的,那么,可以参照城市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来补偿么?答案是肯定的!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据此可知,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子即使属于集体土地,遇到拆迁,是可以参照周边同地段的商品房来补偿的!这是比较合理的一种补偿方式。

  具体补偿的标准是:可以选择安置房或者是货币补偿,

  安置房:最低拆一还一,指的是拆200平的房子安置200平的房子,也可以是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一个面积小一些的,剩下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房子的具体价值是经过评估来定的,但是不得低于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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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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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未同时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经过若干时间后,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再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以避免同区域内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低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充分保障原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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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即城中村。城中村虽然是集体土地,但已经被城市包围,土地的价格和周围的房价都很高,这种情况下,再按照农村的成本价来补偿并不合理,所以可以参照城市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来补偿。

  安置房:最低拆一还一,也可以是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一个面积小一些的,剩下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房子的具体价值经过评估来定,但不得低于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同时,在2011年3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其中第二条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所以说是可以根据国有房屋征收标准进行拆迁。

  对此,北京凯诺专业农村拆迁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当中,如果遇到征地拆迁补偿过低的时候,或是不确定拆迁是否合法时,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或是相关材料上签字,一旦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了,日后维权就比较的麻烦了。所以,被拆迁人在征地拆迁时遇到疑问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用法律的途径获取合法的权益。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执行吗?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