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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铝合金内浮盘设计寿命为10年。合理的支撑布局,使浮顶整体受力更均匀。
板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腐蚀和穿孔,表面的轻微划痕、擦伤等缺陷的深度不得超过板材厚度的允许负偏差。
2.内浮盘在设计行程的运行过程中,不得对內浮盘或其附件造成损伤,并保持运行平稳、升降自如。
3.内浮盘的浮力元件应满足气密性要求,浮力元件本身及浮力元件与其他部分的连接结构强度应能承受最大进液时产生的汽液冲击,内浮盘禁止氮气吹扫。
内浮顶油罐的实际油高严禁超过安全储油高度。
2 正常操作时,应使液面高于低限规定值,使浮盘保持漂浮状态;正常发料液位应不低于规定值。
3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3.1 在固定顶上打开透光孔检查的浮顶有无渗漏和倾斜;
3.2 检查静电导出装置的接头有无松动和脱落,每月检查一次;
3.3 检查密封装置有无破损,罐顶和罐壁通气孔有无堵塞每月检查一次;
3.4 消防配件应每月检查一次;
3.5 进出油管阀门、脱水阀门巡检应检查一次。
4 操作人员平时上罐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内浮盘及固定顶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应上报;
5 内浮顶油罐投用后,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罐内;
6 空罐或清罐后进油时,液位达浮盘高度后,必须检查浮盘起浮是否正常。采样需在进油后静止30分钟以后进行;
7 严禁采用压缩气体向油罐内吹扫;需用蒸汽吹扫时,必须倒空物料后进行;
8 空罐开始入油至浮盘漂浮到最低限位值前,必须低 速入油,其入油速度不得超过lm/s。
9 当油罐动火时,支腿必须用锯割,严禁火焊割。各软密封必须拆除,浮舱顶彻底检查漂净。